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专利申请律师—姚瑶律师
    13774224102
    首页 律师介绍 专利诉讼 专利申请 专利纠纷 专利战略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上海专利申请律师
      • 律师信息

      • 上海专利申请律师
        姚瑶律师

        手机:13774224102

        律所: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邮箱:jiayueangel@126.com

        Q Q: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1505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涉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请问什么情况下不能取得著作权?
      • 请问到期了专利权期限怎样续?
      • 请问著作权主体人及分类?
      • 请问擅自使用别家翻译组的字幕构成侵权吗?
      • 请问知识产权侵权保护方式有哪些?
      • 请问音乐侵权如何界定?
      • 请问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范围?
      13774224102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利诉讼

        专利权项目变更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1-11 10:17:14来源:上海专利申请律师(https://www.00086.net/yyshzlsqls)

        网友:专利权项目变更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专利权项目变更内容的规定是专利权人还有一些专利权的基本的信息状况等等,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注册的专利是具有专属性的,只能由专利权人使用,而专利管理部门授予专利权的时候,会对专利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这些信息是可以变更的。

        依据我国权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信息的变更是指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书,并且交纳变更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九条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1、收集材料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转让协议签字、发明人变更声明签字

        企业:营业执照、专利权转让协议盖章、发明人变更声明签字

        如果有委托代理机构递交的还需要一份代理委托书,个人就签字,企业就盖章。

        注意事项:如果原先有代理机构要多加一份解除代理委托声明,原权利人签字

        并且弄好著录变更书

        2、递交材料(递交上去的材料要仔细检查),缴纳变更费200元。

        3、等待下发手续合格通知书

        若是授权未缴费的专利,通知书上面的信息无误后缴纳相应的办登费,下证书;

        若是下证专利,需要申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缴纳30元。

        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专利权它是有不同的项目的,这样的一种专利权人在进行形式的时候,他们可以自主的决定由此而获得一定的财产的利益,或者是将这样的一种权利转让给他人来进行使用,但不管怎么样来讲的话,都是需要进行一个变更登记。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上海专利申请律师

        文章来源:上海专利申请律师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77422410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yshzlsqls/index.php?id=18920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yshzlsqls/index.php?id=18920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几种?
      • 专利权的特性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上海专利申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专利申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74224102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