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761890659
律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邮箱:540927600@qq.com
Q Q:540927600
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发布时间:2024-01-02 09:59:11来源:上海专业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yqshzyxsls)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举证期限如何确定?烟台刑事律师
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举证期限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