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律师咨询—俞逸群律师
    13761890659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仲裁 子女抚养 民商事 毒品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上海律师咨询
      • 律师信息

      • 上海律师咨询
        俞逸群律师

        手机:13761890659

        律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邮箱:540927600@qq.com

        Q Q:540927600

        地址:上海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99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请求支付抚养费,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哪些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 现在物价上涨,我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吗?太仓律师
      • 确定抚养费的时候,对方月总收入都包括哪些?
      • 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
      • 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会影响孩子继承对方的财产吗?
      • 孩子的继母强行把孩子送到我家,我与现任丈夫想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13761890659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上门跟前妻讨要抚养费,对方拒绝,要怎么起诉?

        发布时间:2025-02-27 11:20:24来源:上海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yqshlszx)

        上门跟前妻讨要抚养费,对方拒绝,要怎么起诉?

        一、上门跟前妻讨要抚养费对方拒绝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离婚后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女方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男女双方都有义务共同抚养孩子的,所以,作为孩子的母亲来讲,除非女方现在真的是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不然的话女方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即便女方现在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等有支付能力了,也一样得承担起抚养义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上海律师咨询

        文章来源:上海律师咨询
        律师:俞逸群【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76189065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yqshlszx/index.php?id=27703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yqshlszx/index.php?id=27703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浙江省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上海律师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律师咨询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6189065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