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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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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13:44:50来源:烟台法律顾问(https://www.00086.net/ytsflgw)
海事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海事法院是我国专门人民法院之一,是审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主要包括: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如船舶碰撞发生的损害责任纠纷;
(2)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如买卖、租用船舶等发生的合同纠纷;
(3)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案件,如海洋科学考察相关纠纷;
(4)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如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港口作业纠纷;
(5) 海事行政案件,如不服海事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或者港口内的船舶、货物、设备设施、海运集装箱等财产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6)海事特别程序案件,如申请认定海事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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