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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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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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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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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婚内分割财产算违法嘛?

        发布时间:2022-04-26 15:25:45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网友:夫妻婚内分割财产算违法嘛?

        律师:一、夫妻婚内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夫妻婚内正常情况下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满足法定条件的,婚内也能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可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分析,虽然最新的法律规定还未正式执行,但现在的法律制度中也明确规定了,如果婚内侵犯另一半财产权,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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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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