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烟台律师咨询—刘昌辉律师
    18153511118
    首页 律师介绍 财产分割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取保候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烟台律师咨询
      • 律师信息

      • 烟台律师咨询
        刘昌辉律师

        手机:18153511118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邮箱:1169535277@qq.com

        Q Q:1169535277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环山路115-6号四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厂房租金难追讨和平协商解难题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18153511118
    •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分割

        离婚案件中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04 11:41:30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离婚案件中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道受理。

        二、离婚案件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案件起诉后法院审理时间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

        综上所述,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来分析的话,如果并没有隐藏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少分共同财产的判决也确实是可以上诉的,但有的时候根据导致双方离婚的原因,法院也有可能会对家庭付出比较多的那一方适当进行照顾。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烟台律师咨询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35-60880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lszx/index.php?id=27713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lszx/index.php?id=27713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律师在线免费咨询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 起诉离婚了,过错方能分财产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烟台律师咨询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烟台律师咨询_烟台法律咨询_烟台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15351111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