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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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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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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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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账号和虚拟财产到底能不能继承?

        发布时间:2025-03-24 09:07:17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一、网络账号和虚拟财产到底能不能继承?

        对网络账号和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可以依法继承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此可以推知,只要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均可被继承。

        虽然没有对网络虚拟财产作出明确规定,但可以从虚拟财产的合法性特征去判定其是否具有继承性。网络虚拟财产是在网络服务协议的基础上,用户通过完成注册、交易、游戏行为等方式取得虚拟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虚拟财产的取得方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有的法律也未禁止此种财产的取得。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进一步说明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只要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可视为遗产,可以被继承。

        二、遗产怎么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随着网络电竞行业的发展,国家在将来的法律制度中对虚拟财产的相关法律制度会逐步进行完善,虽然现在法律上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虚拟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几乎已经是法院默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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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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