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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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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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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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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5-03-25 15:46:17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一、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网络权益不能继承,网络财产可以继承。从法律上讲,财产具备占有、使用、处分、收益4个特征,这4个特征,虚拟财产都具备。网络虚拟财产已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应与真实财产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聊天工具,而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如网上店铺、作品版权和游戏币等。

        二、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四、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怎么分割遗产?

        1、继承人在同一顺序中的份额通常应该相等。这是继承在合法继承中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应平等分配继承。法律中的“一般”是指没有特殊法律的情况。

        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

        (1)在分配遗产时,应特别注意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时,只能照顾遗产的分配,一旦有了这两个条件,就应该照顾好。

        (2)当继承人履行继承权或继承人的继承人被分配继承权时,他们可以分得更多,而不是过分,而不是强制性的。

        (3)如果具有支持和支持能力的继承人未履行其义务,继承的分配应分为无或少分。

        其实,被继承人拥有的网络权益从被继承人去世以后也就自动终止了,比如公民拥有名誉权,这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可是名誉权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可以被继承的遗产必须具有财产性质才行,同时也得是本人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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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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