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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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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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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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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12-27 15:28:37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一、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200元。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三、离婚协议到哪里公证?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仅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自领取《离婚证》的前后进行,公证时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予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抄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zd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其实离婚时对房产分割的协议没有必要进行公证,因为财产分割协议书其实是在双方拿到离婚证以后才生效的,还未正式离婚之前,财产分割协议书中的分割条款随时随地都还可以修改。离婚房产的过户也不是必须要提供公证书,得提供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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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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