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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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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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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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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房屋可以抵押?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发布时间:2024-11-26 14:05:33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哪些房屋可以抵押?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伴随着中国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房地产利用方式,也是融资风险的一种防范措施。房地产价值巨大,由其作为债权担保之标的物,对于债权的实现甚为有利。那么,到底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果愿意,哪些房屋可以抵押,哪些房屋不能抵押贷款呢?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二、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可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三、哪些房屋不能抵押贷款?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六)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房地产抵押并不是日常总会遇到的问题,所以操作起来可能会很陌生,其本身操作流程也比较复杂,稍有不慎可能就会给房产带来风险,所以,如果您要进行房地产抵押,建议您寻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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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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