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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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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7 09:39:35来源:济南刑事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xsbhls)
网友:请问抢劫强奸杀人该怎样判刑?
律师:抢劫、强奸和谋杀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每一项单独的指控和处罚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一行为人同时犯三种罪时,有必要分别讨论。首先,抢劫和强奸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吸收或合作是不可能发生的。因此,这两种罪行必须分别判处和处罚。其次,将“杀人”行为区分为独立的行为或加重的结果。如果这是一个独立的行为,而不是抢劫或强奸,那么一些罪行将受到惩罚。
再次,如果抢劫罪或强奸罪导致被害人死亡,则分别适用“抢劫罪至死”和“强奸罪至死”的结果加重罪行,并包括对“杀人”后果的评价。最后,这取决于抢劫、强奸和谋杀这三种行为是否针对同一目标。如果它的目标是不停的受害者,那么它必须受到几项罪行的惩罚。简而言之,根据犯罪构成的原则和犯罪的数量,依法对每一项犯罪定罪量刑后,都要按照惩治多种犯罪的规定来处理。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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