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诉讼 肇事纠纷 交通辩护 交通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 请问车祸顶包的相关规定?
      • 请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应修改吗?
      • 请问赡养费定义是什么?
      • 请问毒驾该如何处理?
      • 请问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 请问毒驾撞死人如何判刑?
      • 请问毒驾如何处理?
      • 请问车祸致人重伤要怎样处理?
      • 请问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赔怎么办?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肇事纠纷

        请问交强险自己全责怎么样赔?

        发布时间:2021-07-22 10:10:19来源: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tsgbhls)

        网友:请问交强险自己全责怎么样赔?

        律师: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超过强制保险的强制赔偿限额的损失,按照下列规定,由第三者责任保险予以不足额赔偿:(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有过错的,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无过错的,机动车方不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如果非责任方是机动车,另一方的强制保险的非责任额也可以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非责任方是非机动车,则其自身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赔偿责任的规定如下:(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司机或行人有过错。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方应当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无过错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与机动车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jtsgbhls/index.php?id=29990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jtsgbhls/index.php?id=29990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交强险自己全责要怎样赔?
      • 请问事故赔偿达不成协议如何办?: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