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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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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6 11:19:10来源: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tsgbhls)
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吗?
一、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吗?
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的公司也可以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2113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回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答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针对泄露公司机密的这种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在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未造成损失,公司从劳动纪律这一方面也可以辞退职工。而且根据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可能只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公司就能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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