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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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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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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发布时间:2022-03-29 10:00:11来源: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tsgbhls)

        网友: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律师:交通事故到时小学生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友: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其实,并不一定交通事故导致有人死亡的情况下,活着的那一方就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哪怕试逝者是小学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然有义务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依法进行认定,驾驶员没有任何违章行为而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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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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