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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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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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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2 09:29:41来源:济南交通事故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jtsgbhls)
网友:交通事故被撞死是怎样量刑的?
律师:1、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交通肇事是特指那些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追究什么责任,根据情节来定。发生车祸,第一时间应该报警,让交警介入,交警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查定责。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没有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
提醒:倘若肇事司机逃逸的,就很难避免刑事责任了。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案件在调查时,如驾驶者没有主要责任的,不需要担负案件的刑事责任。只需要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具体数额,按照交通案件的责任比例进行计算,要求驾驶人员对案件的受害者的赔偿,拒不赔偿的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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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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