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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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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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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6 09:10:25来源:济南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
妻子是否有权拒绝生育?
金波生女儿的时候大出血,身体非常虚弱,医生建议金波多休养几年再怀孕。但是,丈夫特别想要儿子,总是催促金波赶紧再怀孕生儿子。金波是否有权拒绝?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特别规定,妇女有不生育的自由。金波身体不好,不适宜马上怀孕,她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有权拒绝丈夫的要求。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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