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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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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3 14:33:46来源:济南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
网友:请问不给抚养费应该如何起诉?
律师:投诉应首先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的管辖权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人民法院都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有管辖权。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赡养费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而被告住所地又不一致,则由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可以做一些诉讼前的准备工作,如委托律师了解案情,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拟定诉讼策略,起草诉状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人民法院都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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