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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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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4 13:34:34来源:济南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
网友:请问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吗?
律师:探视权通常发生在双方都有孩子的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无子女监护权的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因此对儿童探视权产生了诸多争议。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吗?根据中国婚姻法的具体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因此,如果法院决定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但法院尚未就探望权作出决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就探望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探望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孩子的权利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探访权;中止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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