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发布时间:2021-07-14 13:42:39来源:济南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
网友:请问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怎么确定?
律师:
第一顺序:父母(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例如7岁的小张父母离异,小张和妈妈一起生活,父亲新建了家庭,后来小张母亲去世,现在小张的监护人就是他的父亲);
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需要注意一定是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下列的人才开始按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总共四位且这四位属于同一顺序的监护人,都有资格作为监护人);
第二顺序:兄、姐(隐含的意思是兄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顺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其他组织或个人想担任监护人也可以,但是一定要经过同意)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index.php?id=30031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