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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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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4 13:44:10来源:济南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
网友:请问婚外情生子应该怎么样上户口?
律师:婚外儿童是指配偶出轨后非婚生子女。因为私生子属于私生子,私生子不符合生育政策的要求。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户籍登记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应当按照国务院和各地方的规定办理。在正常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母亲的母亲也可以办理。无出生证明的子女,其母亲需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到相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并凭亲子鉴定证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在需要出生证的地区,父母必须先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并到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实施计划生育措施;只有在此之后,他们才能凭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社会支持收据到公安机关登记。在实践中,当一个孩子出生的家庭婚姻登记,警察局在大多数领域需要提高孩子去住所登记的公证处做公证包括非婚生孩子的身份,谁提出了儿童和他定居的地方。
任何人不得伤害或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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