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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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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怎么样办?

        发布时间:2021-07-14 13:46:19来源:济南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

        网友:请问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怎么样办?

        律师:如果妇女生了孩子,她可以要求前夫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又想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配偶关系,除非再婚,否则是不可能的。一般来说,离婚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由正在哺乳期的母亲抚养。

        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必承担赡养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约定或者必要时约定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判决。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约定或者必要时约定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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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婚姻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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