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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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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14:18:48来源:济南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
网友:请问结婚后女方户口应该如何迁到男方?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公民因结婚而变更户口登记的,由户主或者本人通知登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般以当地户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为准。
北京市的具体规定如下:
1。实施“一地结算”(注销本市户口)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登记簿》、《居民身份证》;
2. 入住家庭的“户口薄”;
3.迁入人和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即结婚证);将同意在证书中移动。在其他省、市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来京办理非农业户口的。
按以下规定办理:申请人年龄45岁,已婚10年;2. 申请人年龄46岁,但55岁以下,婚姻关系不少于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婚姻关系不少于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或其本人因结婚、离婚、收养、索赔、分居、合并、失踪、恢复等原因造成户口变更时,由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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