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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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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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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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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抚养协议既是抚养人又是监护人协议是否生效

        发布时间:2023-05-08 11:08:03来源:济南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hyls)

        一、遗赠抚养协议既是抚养人又是监护人协议是否生效?

        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生效,遗赠抚养协议生效的条件: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

        4、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5、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实司法实践中,抚养义务在某种程度上跟监护职责都是大同小异的,所以很多时候抚养人既要承担起对当事人的抚养义务,在日常生活当中对被抚养人也有监护的职责。这样的约定也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当然也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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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婚姻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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