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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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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09:48:14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网友:请问遗产能给外人吗?
律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将自己的死亡留给他人继承。这里的其他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甚至包括国家和集体。这表明,遗产可以留给外人。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公民必须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理其已故的遗产,遗嘱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不能胁迫、欺骗其真实意志的情况下,立遗嘱是违背其真实意志的。
其次,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
我国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不管怎样,它必须满足法律对这种遗嘱形式的要求。例如,亲笔书写的遗嘱必须由本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合格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风俗习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处分不属于遗嘱人的财产或者犯罪所得的财产。
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一个或几个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集体或合法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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