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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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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13:56:26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网友:请问新婚姻法要如何判定出轨?
律师:中国的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出轨是什么。它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根据汉语的意思,所谓出轨是指男人和女人为了追求不正当的情感和性利益而偏离正常的道德规范。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互相忠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因此,要求夫妻在婚姻中不能偏离正常的道德规范,以寻求不正当的情感和性利益。
《婚姻法》及相关规定主要规定出轨是重婚,即已婚男女以夫妻名义结婚或未婚男女结婚或长期同居;住在一起;还有通奸,已婚男女偶尔会与婚外的异性恋发生性关系。与此同时,《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较为严重的出轨行为:重婚和与他人同居,即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丈夫和妻子应该彼此忠诚,互相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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