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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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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14:17:09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网友:请问起诉离婚法院几天受理?
律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离婚的法院,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如果法院最终给当事人的答复是不接受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有关人员也可以直接提起上诉,接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
答辩状应当载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必须接受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判决不被接受,原告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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