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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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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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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离婚后过错方怎么样分财产?

        发布时间:2021-07-30 14:23:46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网友:请问离婚后过错方怎么样分财产?

        律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辜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有两种相应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配偶的共同财产;2. 请求法院命令被告支付损害赔偿金。在具体的法庭审理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根据具体情况,损害赔偿一般不会太高。此外,如果你认为对方有上述第46条所述的过失,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不能支持赔偿请求。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

        (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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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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