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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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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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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8-11 10:12:17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网友:请问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

        抚养权要怎么确定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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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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