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抚养纠纷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离婚案件 家庭纠纷 离婚财产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在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离婚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对方是外国人,我们在国内领的证,他回国后联系不上了,我怎么离婚?烟台刑事律师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后女方生了一个孩子,我杯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离婚时我该怎么举证?烟台刑事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婚后我和男方及其父亲成立了一家公司,男方私自把公司经营收入转入其父亲名下,我们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请问赡养的内容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11 13:45:15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网友:请问赡养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晚辈对长辈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thjnfyjfls/index.php?id=29359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thjnfyjfls/index.php?id=29359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赡养人范围有哪些
      • 如果不办理公证,收养协议有效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