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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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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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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发布时间:2022-02-24 10:30:14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网友: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律师:一、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1、我国法律依据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如果被告经2次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出庭。

        2、所以没有特殊的情况,赡养案件不能缺席判决。

        3、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

        二、赡养案件中主要需要提供的证据

        1、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4、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赡养案件纠纷的管辖

        1、在赡养纠纷诉讼中,老人拥有追索赡养费的权利,处于原告的地位。在赡养纠纷诉讼中,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这是“原告就被告”的例外,主要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民事诉讼法》第35条 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的相关内容。抚养和赡养一样一般会涉及到我国民众的伦理道德,但是法律对此也是有要清晰的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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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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