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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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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0 14:58:35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网友:请问签完遗赠扶养协议人去世的后果有哪些?
律师:一、签完遗赠扶养协议人去世的后果有哪些?
签完遗赠扶养协议后抚养人去世的遗赠扶养协议终止,遗赠人去世的,扶养人履行了丧葬义务的就可以接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必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才能成立
2、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
4、协议从成立之日起就开始生效
5、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
题中没有陈述清楚遗赠扶养协议当中到底是哪一方去世了,遗赠人和扶养人去世造成的后果是不一样的。而且对于遗赠扶养协议当中的扶养人来讲,在扶养人去世后,这种接受遗赠的权利是不可以直接由扶养人的继承人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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