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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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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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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困人员的遗赠抚养协议有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24 11:28:55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一、 特困人员的遗赠抚养协议有哪些条件?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有关遗赠抚养协议的具体有效要件和相关情况的认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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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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