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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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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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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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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抚养协议未公证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3-04-24 11:37:01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遗赠抚养协议未公证有效吗?

        一、 遗赠抚养协议未公证有效吗?

        遗赠抚养协议只要协议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受扶养人(公民)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怎么办理的?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扶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扶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扶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扶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扶养协议书草本。

        对于遗赠抚养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条款,是围绕着遗赠方的相关要求以及抚养方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撤销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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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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