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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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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律师讲解变更监护权特别程序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26 16:42:19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thjnfyjfls)

        太仓律师讲解变更监护权特别程序要求是什么?

        一、 变更监护权特别程序要求是什么?

        (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三)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二、变更监护人起诉书范本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一)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二)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监护。

        由于小孩系女孩,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慢慢地长大,×××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监护权,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监护人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对于变更监护权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监护人在行使监护权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或者侵犯了被监护人的权益的,那么为了被继承人的权利着想,需要立即变更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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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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