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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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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起诉?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4-10-14 15:15:36来源:烟台法律顾问(https://www.00086.net/ytflgw)

        房产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起诉?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房产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起诉呢?为了避免诉讼结果对自己不利,当事人在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回答。

        一、房产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起诉

        打官司,首先要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要确定法院管辖。近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明显增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

        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以购房合同中写明的买方作为原告,并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和证明请求事项成立的各项证据。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再次,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房产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应向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房产诉讼中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介绍。房产纠纷中,大多数都是因房屋买卖问题所引起的纠纷,比如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的买卖纠纷等。不管是何种房产纠纷,在起诉时,当事人都要收集好足够的证据资料,因证据提供的充足与否,关系着诉讼的结果。只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被法院所采信,法院才有可能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实践中,如果您对于收集到的房产证据的证据效力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便能够收集齐全有证据效力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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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法律顾问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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