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经济仲裁 经济犯罪 经济纠纷 专利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厂房租金难追讨和平协商解难题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父亲赌博儿拒养,改邪归正拾亲情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公司对外担保的典型案例指引--公司间借款担保纠纷案
      • 太仓律师李玉龙讲解6点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部门规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利纠纷

        请问擅自使用别家翻译组的字幕构成侵权吗?

        发布时间:2021-07-15 17:05:38来源:厦门经济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jjjfls)

        网友:请问擅自使用别家翻译组的字幕构成侵权吗?

        律师:

        在相关的翻译后的外国影视作品,细心观察会发现视频里加上了字幕组的名字,并标明谢绝转载或须经授权后方可转载。但有某些播放平台虽然配有专门的翻译团队,有时为了方便省事,不经相关字幕组授权便直接使用其辛苦所制作的字幕,并且不注明字幕翻译制作团队和来源。根据上述内容,这种行为无疑侵犯了原字幕组的关于翻译后字幕的著作权。

        因此,这种未经授权的行为,播出平台应尽快取得原字幕组的授权,或采取补救措施,立即删除所上传的视频,停止对原字幕组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特征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著作权侵权的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jjjfls/index.php?id=30022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jjjfls/index.php?id=30022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知识产权侵权保护方式有哪些?
      • 请问著作权主体人及分类?: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