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经济仲裁 经济犯罪 经济纠纷 专利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厂房租金难追讨和平协商解难题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父亲赌博儿拒养,改邪归正拾亲情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公司对外担保的典型案例指引--公司间借款担保纠纷案
      • 太仓律师李玉龙讲解6点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部门规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利纠纷

        请问转发原创微博侵犯著作权吗?

        发布时间:2021-07-15 17:17:56来源:厦门经济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jjjfls)

        网友:请问转发原创微博侵犯著作权吗?

        律师:一、微博原创是否构成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最基本的要件为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微博内容被大量转发的事实本身就证明了可复制性的存在。独创性,是指一件作品的完成应当是作者自己的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描述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出来,也不是依既定程序推演而来。虽然通常而言,作品所使用的文字越少,越容易与公众惯常使用的语言表达重合,越难满足独创性的标准。但是微博140字的字数限制并不影响作者通过选择、取舍、安排等来传情达意,从而满足独创性的要求。其实,生活中字数少的作品大量存在,例如诗歌、广告语、对联等,他们的字数都没有超过140字,但这不影响他们成为作品。此外随着微博技术的发展,微博内容早已突破了140字的限制,各种上传功能使得微博内容愈来愈丰富。例如长微博的使用,用户将文字转坏点阵图像发布,这种通过图片发布文字信息的方式就突破了140字的限制,将自己的摄影作品上传到微博,将录的小视频上传等,这些都构成作品。因此,博主发布的各种状态、照片、GIF等都能构成作品。

        二、转发是否侵权

        既然微博内容构成作品,发布状态的博主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那我们原文转发是否构成侵权呢?是否侵犯了原博主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呢?

        从法律角度分析,虽然原文转发表现出对原博主和原博文的尊重,但是如果没有法定理由,这种行为的确已经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原文转发必须满足某种法定理由的要求,才能说不构成侵权。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来看,均对转发行为持包容态度,认为上述转发不侵犯著作权。因为微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分享、转发,这也是微博存在的价值。因此,再转发行为,尤其是原文转发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对问题上,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微博的价值和功能,尊重这一新兴社交方式的惯例,采取更加包容的态度,鼓励微博的健康发展。

        三、如何保护微博原创著作权

        关于微博的著作权如何保护,小编提醒大家,当发现微博内容被侵权时,权利人应采取措施保留证据,必要时可以截图为证。为了增强证据的有效力,可以对取证过程进行公证。如果能找到侵权人,应立即要求终止侵权并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在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 以计算则有法院在五十万一下自由裁量,结合侵权事实、情节、举证等原因综合判断。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jjjfls/index.php?id=30021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jjjfls/index.php?id=30021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有哪些原则?
      • 请问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