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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可以处罚?

        发布时间:2024-10-22 11:51:01来源: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xmfep88com)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可以处罚?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二、被判信用卡诈骗罪减刑假释可以吗?

        信用卡诈骗判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信用卡诈骗这种行为已经算是构成了刑事犯罪,但一般都是有金额限制,只有达到了五千元以上才会构成刑事犯罪,而对于五千元以下的一般就会按行政的条款来进行处罚,所以,不同的情况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不同的方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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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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