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案例 经济纠纷 取保候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盗窃案的帮助犯能成为主犯吗?

        发布时间:2021-08-30 16:40:51来源: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xmdehoucomcn)

        网友:盗窃案的帮助犯能成为主犯吗?

        律师:盗窃案的帮助犯能成为主犯,帮助犯是从犯的一种,是在共同犯罪中其辅助作用的犯罪。故此帮助犯一般不不会构成主犯的。但若是在犯罪过程之中,出现突发状况,该帮助犯直接触使产生犯犯罪结果,或者帮助犯起到了其他不可磨灭的作用,那么之前的帮助犯也就是该犯罪案件的主犯了。

        帮助犯与从犯的区别、帮助犯与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

        1、教唆犯、帮助犯与间接正犯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包容关系。

        2、只要客观上引起他人实施了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就既有可能成立教唆犯,也有可能成立间接正犯。

        3、如果正犯具有故意时,引起者成立教唆犯;如果正犯没有故意时,引起者具有间接正犯故意的,成立间接正犯;正犯没有故意时,引起者不具有间接正犯故意的,仅成立教唆犯。

        4、就身份而言,区分教唆犯与间接正犯,需要同时考虑直接行为者与引起者的身份和故意。

        5、如果直接行为者有特殊身份,并实施了符合其他客观构成要件违法行为,且具有犯罪故意时,引起者仅成立教唆犯;如果直接行为者具有特殊身份,并实施了符合其他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但没有故意时,没有身份的引起者仅成立教唆犯,而不成立间接正犯;如果直接行为者具有特殊身份,并实施了符合其它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但没有故意时,具有身份的引起者成立间接正犯;如果直接行为者不具有特殊身份,但实施了符合其它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时,不管有无故意,具有身份的引起者成立间接正犯。

        刑事案件之中的帮助犯一般会被认定为是从犯,任何帮助犯实施的帮助行为都必须是主观故意的,否则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并不会将其认定为是该案件的犯罪人员。由以上信息也可以知道,帮助犯可以成为主犯,但是这种几率还是比较低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dehoucomcn/index.php?id=28836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dehoucomcn/index.php?id=28836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行为犯是否存在未遂行为?
      • 帮助犯有未遂这个犯罪状态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黔西南经济犯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杀人罪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