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案例 经济纠纷 取保候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案例

        故意伤害多人轻伤怎么量刑?

        发布时间:2022-03-15 14:22:58来源: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xmdehoucomcn)

        网友:故意伤害多人轻伤怎么量刑?

        律师:故意伤害多人轻伤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友:故意伤害案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网友:故意伤害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只有导致对方重伤的量刑,才有可能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不过对于导致多人轻伤的量刑标准,也只是提供了相关的参考依据,但实际上人民法院才有量刑的权利,同时法官的自由裁定权也是不能忽视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mdehoucomcn/index.php?id=2847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mdehoucomcn/index.php?id=28479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构成故意伤害律师收费多少?
      •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刑事辩护律师|黔西南优秀刑事律师|黔西南无罪辩护律师|黔西南经济犯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杀人罪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