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工伤赔偿 借贷法规 欠款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 律师信息

      •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妇女可以参与选举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吗?
      • 请问怎样获取被告身份信息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一下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 如果合同期满提前多久通知员工离职?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假释期满还需要监狱证明吗

        发布时间:2022-03-02 10:45:58来源: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https://www.00086.net/xhfgmcn)

        网友:请问假释期满还需要监狱证明吗?

        律师:要到监狱办理释放手续,也就是释放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二、假释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假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其实假释考验期满就代表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监狱的释放证明可以表明当事人从刑满释放以后就不再是罪犯的身份,以后的生活也不会再受到有关机构的监管。假释期满后得自己到监狱去办释放手续。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文章来源: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hfgmcn/index.php?id=28517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hfgmcn/index.php?id=28517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假释最早多久可以出来?
      • 罪犯被假释算不算构成累犯?: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绍兴金融借贷律师|绍兴欠款纠纷专业律师|绍兴借款纠纷律师|绍兴借款合同律师|绍兴承包合同律师|绍兴劳务合同律师|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绍兴工伤赔偿律师|郭钢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