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合同 工伤赔偿 借贷法规 欠款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 律师信息

      •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妇女可以参与选举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吗?
      • 请问怎样获取被告身份信息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请问一下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 如果合同期满提前多久通知员工离职?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员工的病假日工资怎么扣?

        发布时间:2022-03-16 09:40:45来源: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https://www.00086.net/xhfgmcn)

        网友:员工的病假日工资怎么扣?

        律师:员工请病假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个标准是企业支付病假工资的底限,企业可以支付高于此标准的工资。“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按照日工资80%发放,高于法定标准的,应当按规章制度支付工资。“另外员工当月已经出勤的天数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企业不予计薪肯定是违法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员工生病的情况下,是可以合法的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的,但对于相关假期工资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的工作发放情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所发放的工资待遇标准是不同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文章来源: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xhfgmcn/index.php?id=25104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xhfgmcn/index.php?id=25104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员工工资不够老板扣合法吗?
      •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专业公司律师|绍兴公司法律师|绍兴专业公司法律顾问|绍兴金融借贷律师|绍兴欠款纠纷专业律师|绍兴借款纠纷律师|绍兴借款合同律师|绍兴承包合同律师|绍兴劳务合同律师|绍兴劳动合同纠纷律师|绍兴工伤赔偿律师|郭钢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