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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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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9 11:46:04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确定的日期参加庭审。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当事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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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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