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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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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9 11:22:26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
婚后我和男方及其父亲成立了一家公司,男方私自把公司经营收入转入其父亲名下,我们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公司的经营收入在未分配前属于公司的合法财产,并不属于某个股东,当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女方属于该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男方及其父亲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要求男方父亲返还属于公司的财产。若公司怠于行使公司权利,亦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以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男方及其父亲返还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财产返还后,再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就公司的经营收入进行分配,然后可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 以上股份的股东。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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