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周景宝律师
    13815691155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案件 离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 律师信息

      •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周景宝律师

        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
      • 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白愿履行后,能否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 民事纠纷中,保证人是否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其不主张时效抗辩,承担责任后能否向主债务人追偿?
      • 民事纠纷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从何时起算?
      13815691155
    • 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哪些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发布时间:2023-11-03 10:29:55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

        哪些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马最近要活,妈兰的这村委会主任小魏在给村民们进行离婚相关的普法活动时提到,夫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劝和不劝分”的传统思想在离婚过程中也存在。为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问题,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村民问,有没有特殊情况,无须调解,或者调解无效后,无须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也会被准予离婚。小魏对此进行了介绍。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应准予离婚。但在特殊的情况下,无须进行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应直接准予离婚:(1)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文章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ww939550com/index.php?id=43631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ww939550com/index.php?id=43631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是否构成犯罪?
      •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东海县婚姻律师,东海县家庭律师,东海县十佳律师,东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15691155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