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发布时间:2021-07-13 14:43:31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
网友:请问一下法院判的抚养费不给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将会结束,但父母和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会被消除。仍然需要抚养孩子的父母和没有和孩子住在一起的父母需要支付赡养费。那么,如果法院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该怎么办呢?如果对方不抚养孩子,可以向法院反映,法院将教育不执行判决的一方,并警告他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如果你仍然不听不受教育和拒绝执行判决的劝告,根据婚姻法,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一是提取、扣押被申请人的储蓄收入或者工资等劳动收入。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扣除的;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意思是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产移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执行的有关赡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方面的判决、裁定,强制不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负责协助实施。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ww939550com/index.php?id=30033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