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发布时间:2021-07-29 09:24:28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
网友:请问离婚协议不公平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在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或意见。离婚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的共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有效。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有不公平的地方,你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离婚协议签订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忏悔。人民法院对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离婚后一年内,人民法院对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应当表示同意,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index.php?id=29902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