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发布时间:2021-07-29 09:30:08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
网友:请问离婚协议不履行应该如何追回款项?
律师:首先,离婚协议不能直接适用于法庭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有严格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律文件,人的年代,法院可以使用为基础执行仅限于以下类别:民事判决、裁定,中介,刑事判决,和财产的部分判断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构依法强制执行的强制文书;(三)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执行内容的决定。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人民法院无权干预。
离婚协议不是一份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应用程序的某些问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第八条:“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或协议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导致的对男性和女性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纠纷引起的上述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能应该接受它。
判决生效后,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index.php?id=29901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