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周景宝律师
    13815691155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案件 离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 律师信息

      •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周景宝律师

        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
      • 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白愿履行后,能否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 民事纠纷中,保证人是否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其不主张时效抗辩,承担责任后能否向主债务人追偿?
      • 民事纠纷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从何时起算?
      13815691155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请问死亡赔偿金包含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2021-08-11 11:07:00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https://www.00086.net/www939550com)

        网友:请问死亡赔偿金包含抚养费吗?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导致他人死亡的需要对被侵权人的近亲属进行赔偿,那么如果死者有未成年的子女,侵权人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呢?抚养费又是否包括在死亡赔偿金中呢?在侵权导致他人死亡的案件中,需要赔偿的项目中与抚养费性质类似称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是两个赔偿项目均需要由侵权人进行赔偿。侵权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下列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死亡赔偿金并不是生命的对价赔偿,因为每个生命都是无价的,而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我国法律将收入损失两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故,死亡赔偿金才有了城镇和农村之别,有了计算年限之别,才有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可同时主张。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在主张死亡赔偿金时应注意到以下四点:

        第一,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注意按照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主张。

        第二,对于同一侵权造成多人死亡的,如矿难、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多人死亡事故,注意按照受害死亡者中最高的标准主张。

        第三,对于受害死亡者死亡时存在被扶养人的,注意按照受害人的城镇或者农村标准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第四,起诉后一审辩论终结前若上一年度标准公布的,应当提请法官注意按照该最新数据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的含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29条采用了“死亡赔偿金”的称谓,而在该司法解释的第17条则用了“死亡补偿费”的称谓,在同一司法解释中出现对同一事项用语不一致的问题。

        2、死亡赔偿金在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已经作出过规定,但由于不统一,致使相互之间存在不协调,既不利于对有关赔偿权利人的保护,又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做出了新的规定,这必将产生重大影响,为此应当准确把握死亡赔偿金。

        3、“死亡赔偿金”或抚慰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抚慰死者的近亲属。因此,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上尚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文章来源: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ww939550com/index.php?id=29365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ww939550com/index.php?id=29365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请问孩子抚养费能从工资里扣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东海县专业律师_东海县离婚律师_东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东海县婚姻律师,东海县家庭律师,东海县十佳律师,东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15691155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