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玉环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拘留 刑事案例 刑事法规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玉环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玉环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陈述和使用的语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开庭时,民事案件中的证人必须出庭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书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烟台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诉讼

        开庭时,民事案件中的证人必须出庭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05 11:17:12来源:玉环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whbyhxslscom)

        开庭时,民事案件中的证人必须出庭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应当亲自到法庭接受询问,就亲身感知的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客观陈述。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采取提交书面证言、提交视听资料、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等替代性方式进行作证。

                 证人以书面证育方作证的,应当签署保证书;以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方式作证的,应当需保证书并宜读保证书的内容。证人拒绝签署或者宣读保证书的,不得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玉环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玉环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whbyhxslscom/index.php?id=43663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whbyhxslscom/index.php?id=43663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民事诉讼中,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陈述和使用的语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玉环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玉环刑事律师|王海斌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